票务信息
关于辽宁天女山森林公园门票收费调整的通知
根据辽宁省物价局《辽宁省定价目录》的通知(辽价发【2015】59号)关于《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》和有关规定,为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执行(抚县发改发【2017】115号)文件批复,门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50.00元/人次,收费调整具体项目如下:
全价票: 50.00元 /人次
半价票: 25.00元 /人次
优惠政策:
一、儿童:1.2米以下儿童免票.
二、未成年人:18周岁(不含18周岁)的未成年人,实行半票.
三、学生: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,实行半票.
四、老年人:60周岁以上未满70周岁持有效证件实行半票,70周岁以上持有效证件免费.
五、残疾人:持有效证件免费,对盲人,双下肢残疾人,重度智力和精神障碍残疾人,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票.
六、现役军人:持有效证件免费.
停车费:
大型车(座位≧20座位) 30元/辆次
中型车(座位8座-19座位) 20元/辆次
小型车(座位≦7座位) 10元/辆次
批准机关及文号: 抚县发改发【2017】13号
2018年7月1日起,辽宁天女山森林公园全价票正式调整为人民币伍拾元,半价票贰拾五元,特此通知!
批准机关及文号:抚县发改发【2017】115号
执行时间:2018年7月1日
执行时间:2017年3月1日
发布时间:2018年4月1日
辽宁天女山森林公园